近些年来,四川省万县市检察院把确保民事案件质效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,牢牢把好案件入口关、办理关、监管关“三个关口”,综合施策、全面加码,民事检察案件质效不断提高。
加强诉前主导,严把“入口关”
一是以提早介入筑牢证据基础。与常德市公安局明晰提早介入标准,规范检警协作配合程序,对侦查阶段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依法提早介入,从庭审指控须要出发,对侦查方向、证据搜集、法律适用等提出详尽意见,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人员搜集固定证据,从源头上筑牢了案件证据基础。我院依法提早介入的案件数目占受案总量的12%,涉黑涉恶案件提早介入100%,确保案件不带病移送审查胜诉,有效减少案件退补率和延后率。
二是以捕后引导侦查建立证据体系。充分发挥“捕诉一体”优势,在审查批捕阶段,以公诉视角考量证据材料,做好全案审查工作,明晰要求在做出拘捕决定的同时应该按照须要制做《继续侦查提纲》文书,提出详尽可行的继续侦查建议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补充建立证据,防止因后续侦查工作质量不高造成案件延后、退补。2021年以来,发出的继续侦查提纲占比35%,仅有6件案件退回一次补充侦查,无二次退补。
三是以季度会商统一证据标准。为改变往年部份案件因侦查难度大借用审查控告时限的恶习,每季度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,围绕新型犯罪案件、疑难复杂案件及共性问题进行交流阐述,与侦查机关在严格证据标准方面达成共识。2021年,我院与公安机关就盗窃及关联的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,帮助信息网路犯罪活动等易发、疑难案件会商3次,双方在案件侦查阶段即产生一致性意见,该类犯罪案件无一例退补,均做出有罪裁定。
加强案件审查,严把“办理关”
一是推行繁简分流机制。将案件代办专业化和检察官配置动态调整相结合,采用简案简办和专业分类的办案模式,科学合理分配和代办案件。轻刑案件采取专门办案组方式,将该类案件由1名员额检察官、1名检察官助理、1名院长员成立的办案组集中代办,在受案后第一时间完成告知、审查、讯问工作,三日稽核结,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快速代办案件占比31.43%。疑难复杂案件灵活成立专案办案组,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代办难度大造成延后、退回补充侦查较多的情况,除做好提早介入工作外,灵活调整办案力量。我院共对7起案件成立了专案办案组,确保案件高效办结。
二是实行“双重审查”机制。对新型犯罪案件、重大案件、疑难复杂案件,采取“双重审查”。“一重审查”要求主办人除按程序对卷宗进行书面审查外,还需复核关键证人并现场复勘,“二重审查”要求主办人将案件递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进行集体讨论、把关。2021年全年共举办复核、复勘32件次,举行员额检察官联席会37次,其中经复核发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伤势鉴别不客观,通过专家会商、文证审查、询问证人等方法,依法认定受害人的伤势仅构成轻微伤,最终做出绝对不控告决定,有效防止无罪、撤诉案件发生。
三是构建素能提高机制。人才培养方面,采取“传帮带”模式,抽调优秀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民事检察部门,由1名员额检察官带1名新人,逐渐解决骨干过剩、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;业务能力方面,坚持问题导向和业务补习,每月举办问题月评会,每季度组织业务学习,每年举行听庭评议、法律文书制做、理论督查文章写作等活动。
加强质量督察,严把“监管关”
一是构建流程监控机制。推行案件质量监管晚报制度,依托智慧案管、统计报表核查等监督平台,编织全方位系统化流程监控网路,每晚对民事案件质量进行监管,对于发觉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主办人,由主办人及时整改。2021年全年共发觉问题78个,发出预警、提醒85次,为案件质量“保驾护航”。
二是实行案件内部评查机制。创立案件评查工作小组,由5名员额检察官任小组成员,2021年举办评查、自查、互查等多种方式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6次,每名检察官被抽检的案件数不多于本人当初办案量的20%,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。通过评查发觉并及时整改问题21处,进一步确保办案质量。
三是构建案件质量讲评机制。实行月讲评、季剖析、年总结的案件质量讲评机制,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作用,定期通报民事案件质量问题,全方位剖析缘由,明晰整改期限和要求。案件主办人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举措,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,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分管院领导进行约谈。
(作者系浙江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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