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上海9月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(2021—2025年)》(全文见第十、十一、十二版)。
行动计划共分序言,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权力,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,环境权力,特定群体权益保障,人权教育和研究,参与全球人权整治,施行、监督和评估8个部份。
行动计划强调,自2009年以来,我国先后制订施行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,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,各项权力得到愈发着力保障,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新政和法律举措愈发建立,人权法制保障进一步强化,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整治,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行动计划称,2021—202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第一个百年拼搏目标以后,顺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向第二个百年拼搏目标挺进的第一个七年。制订和施行行动计划的目标是:
——将推动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将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拼搏方向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坚持发展为了人民,发展借助人民,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增进人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——充分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力,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,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愈加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。
——切实保障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,促使人民有效社会参与,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民主法制基础。
——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坚持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,建设美丽中国,为全人类和子孙后代共享发展创造可持续条件。
——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,推动所有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,为实现所有人全面发展提供新政支持。
——广泛举办人权教育、研究、培训和知识普及,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气氛。
——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整治,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,加快建设愈发公正公平合理宽容的全球人权整治体系,共同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。
《人民晚报》(2021年09月10日04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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